您的位置:首页 >房产 >

建湖人,盐城市关于进一步落实全市民办学校住房公积金制度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民办学校, 市住房公积金各管理部:

2007年6月,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印发《关于在全市教育系统全面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通知》(盐房公积金〔2007〕20号)以来,经各地各相关部门共同努力,全市公办学校教师住房公积金制度实现全覆盖,部分民办学校也建立了住房公积金制度。目前,全市仍有部分民办学校尚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为切实维护广大民办学校教职工的合法权益,落实我市民办学校教职工同等享受公积金相关政策,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以及相关文件规定,现就进一步落实全市民办学校住房公积金制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精准宣传,切实提高民办学校对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重要性的认识

最新动态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