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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道空间直接做入户门,武汉女业主无奈客厅开小窗:谁占了公摊?

近日,武汉一女业主突然发现原本属于公共空间的楼道阳台被邻居围起来做上了入户门,原本宽敞的过道直接变成了门挨门,不仅视线受限,出进门也极其不方便。女业主找到邻居协商此事,不料,对方根本不予理会,照常施工装修。

楼道属于公共空间,大家在购房时支付了公摊面积,理应同楼层的住户享有平等的共有权,将公摊面积据为己有,明显是对他人权利的侵占,一占就是好几个平方,邻居为何敢如此硬气?而,在该小区,侵占楼道空间也并非个例,到底怎么回事?一起咵咵。

可以明确的是,侵占公共空间的行为肯定是不对的,也是对他人权益的侵害。但,在该小区,侵占楼道的住户似乎也“说得过去”,咱们扒一扒就能明白。

在买房前,小区销售人员曾明确答复该公共空间确属于对大户型住户的赠送面积,尽管该空间没有划归到入户门内,但,从一定程度上,业主已经默认这部分的公共空间是自己的了。

小区2012年交房,开盘时间更早,那时,武汉房产市场没有现在这么紧俏火爆,有意购买大户型的人也就更少,为了刺激销售,承诺赠送面积是常见操作,即便现在楼市热火,部分楼盘也会对大户型给予面积赠送,看似是给予优惠,其实就是吸引大客户购买更大的户型。

还有一点很重要,那就是在该小区,户型相同的楼栋都将该公共面积算作了大户型业主的套内面积,唯独女子所在楼栋,该空间没有被算到邻居的套内面积,这也是导致该楼栋发生多次住户侵占公共空间的直接原因。

既有销售承诺,又有其他楼栋相同户型的合同约定,邻居占点公共空间情理上能解释的过去。但,能解释不代表就是合法合理的。

历史原因我们无法追究,但,着眼当下,该楼栋住户签订的买卖合同并没有和其他楼栋一样将公共空间纳入到套内面积,那么私自占用就属于侵占,从法理上是对别人权益的侵害,而从情理上,是拿了不属于自己的东西。

无论怎么解释都无法将这一行为合法化,因为从根本上,邻居对这部分面积没有所有权。而之前,也有法院对该小区侵占空间的案件作出过判决,无一例外的,都是要求拆除恢复原状。部分业主因为没有执行,甚至被列入限制高消费名单。

其实,占用楼道公共空间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也不少见,比如挨着门做外置储物箱,或堆放物品,大多时候,这种占用只要不是太过分,本着邻里和谐的观念,我们也都不计较,但,如果像女业主邻居这样直接把公共空间封到室内的,那就值得为自己的权益站出来。

协商是第一步,而协商也是给彼此最大的尊严。如果协商不成可以找物业介入,但物业没有执法权不能强制处理,如果对方肯配合还好说,如果不配合那就只能找到相关行政部门,比如,社区街道、城管等有执法权的部门介入处理。如果还是无法达成一致,那么就需要考虑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了。

换个角度,那些过度私占公共空间的业主有没有想过一个问题,如果每个人都占一点公共空间,那整个楼层恐怕都没有可以走动的位置了,这样的居住环境真的能住的幸福舒适吗?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如果不想被别人侵占,那就管好自己的门不要越过界,而,越界并不总是能占到便宜的,丢了邻里的和气不说,还容易“吃官司”,占得再多,住的也不舒服。

对此,你怎么看呢?欢迎评论交流。

关键词: 楼道 空间 直接 入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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