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老表哥收到一个朋友发来的问题,他问“客户要开5万的专票,5万是含税的,现在开票是1个点,我们要交哪些税?收客户几个税点合适?”
然后老表哥就该问题作出解答,同时分享给所有有此疑惑的朋友,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首先根据相关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需要交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
1、增值税:2020年因为疫情原因,国家有相关优惠政策,3%的税率降为1%,一直延续到2020年12月31日。
2、城建税(增值税+消费税):实际纳税额*适用税率,这里的适用税指纳税人所在地市区的税率为7%,在县城、镇、大中型工矿企业不在县城、镇的税率为5%,不在市区、县城、镇的税率为1%。
3、教育附加(增值税+消费税):实际纳税额*3%。
4、地方教育费附加(增值税+消费税):实际纳税额*2%。
以上内容即表示小规模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需要缴纳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税。
那用对应的税率计算应为:
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应按照销售额和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且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应纳税额=不含税销售额×征收率=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征收率
增值税=50000元(含税销售额)÷(1+1%)x1%=495.0495元;
城建税
应纳税额=增值税*适用税率*50%(减半征收)
城建税=(495元(增值税)+7%)x50%(减半征收)=17.325元;
教育附加税(月销售额未达10万元不征收教育附加税)
实缴增值税*3%征收税*50%(减半征收)
教育附加税=495(增值税)x3%(征收率)x50%(减半征收)=7.425元;
地方教育附加税(月销售额未达10万元不征收教育附加税)
实缴增值税*2%*50%(减半征收)
地方教育附加税=495(增值税)x2%(征收率)x50%(减半征收)=4.95元;
计算到这里就比较明显了,有两种可能,一种是月销售额未达10万元的,一种是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的。他们分别是:
未达10万元的税费:增值税+城建税=495+17.325=512.325元;
超过10万元的税费:增值税+城建税+教育附加税+地方教育附加税=495+17.325+7.425+4.95=524.7元;
至于要收客户几个点的税率,就看你自己怎么决定了,但是个人建议不宜收取过多,毕竟交易是长久的,这点利益不要也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