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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郑轩辕湖壹号违规收取天然气开口费被央媒点名 退不退到底谁说了算?

4月10日,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之声栏目继《国家三令五申严禁收取天然气开口费 河南禹州顶风违规损害百姓利益》之后,继续关注河南省各地开发商违规收取天然气开口费问题,并以《河南多地开发商仍在违规收取燃气、自来水开口费市场监管部门:计划分两步解决问题》。

在这次报道中,新郑市轩辕湖壹号二期开发商(郑州新尚置业有限公司)违规收取天然气开口费被媒体当做典型案例重点批评。

在采访中,轩辕湖壹号小区业主表示:“当时购房合同里有一条是天然气在交房时预留接口,但是开发商却在每户交首付款时又收取了一笔2800元的天然气开口代收费用。”

对此有小区业主也曾到新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反映该问题,被告知“新尚置业公司拒不整改,该局无执法权,正在向上级反映”。并得到如下答复:根据2012年12月16日实施的郑价公【2012】12号文件,第三条第(四)款:商品房销售实行“一价清”制度,即商品房销售价格为商品房经营者与购房者最终结算的合同成交价格。商品房销售价格构成包括合理的开发建设成本、税金和利润等。与商品房同步建设的各项基础设施和公用设施配套,包括供水、供电、供气、供暖、通讯、有线电视、安全监控系统、进户门、信报箱等建设费用,一律计入开发建设成本之中。也就是说根据郑价公【2012】12号文规定,业主无需承担“供气”建设费用。

而且,新郑市市政府对此有一份会议纪要,没有规定天然气初装费让业主承担:我市在2013年专门召开了市政府常务会议,会议决定:从2015年1月1日起,我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标准调整为每平方米100元(不含天然气和暖气配套费)(《新郑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13〕10号)。

既然新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新尚置业拒不整改,那么这家开发商在国家近年来多次三令五申禁止下替谁“代收”了这笔费用呢?还是以代收名义实际占用了业主这笔费用呢?

那么,在同轩辕湖壹号二期同时期、同地段的其他楼盘是什么情况呢?据业主了解,新郑佳兆业已对业主办理天然气开口费退款,而新郑金科御府、新郑碧桂园等楼盘从一开始就没有收取这个费用。

相关节目播出后,禹州市有关方面回应称,已经迅速召开紧急会议,在责令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立即退还违规收取天然气、暖气开口费。

禹州市孟占义副市长承诺,责成住建、市场监督部门排查当地所有房地产企业是否存在违规收费问题,存在的,要全都退回去,并依法依规进行处罚。

孟占义告诉记者,目前正在组织发改、财政、住建等部门认真研究政策,尽快制定出台《禹州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办法》,从源头上解决违规收取天然气、暖气开口费的问题,不再让普通购房者承担基础设施配套费用。

那么新郑市官方对于轩辕湖壹号二期开发商违规收取天然气开口费行为是否会采用禹州市的处理方式呢?

另外,据业主们反映,新郑轩辕湖壹号二期不仅违规收取天然气开口费,同时还延期交房一百多天,业主未得到分文赔偿。

对比轩辕湖壹号二期周边的同期楼盘,2018年4月份,新郑碧桂园项目开盘,2018年7月份,新郑佳兆业·悦峰正式开盘。而在2020年5月份新郑碧桂园已如期交房,佳兆业悦峰从2020年7月也已经陆续交房,并赔偿延期造成的违约金。

而轩辕湖壹号二期于2017年底开盘,合同交房时间为2020年4月份,却在2020年底才糊里糊涂交房,开盘最早,延期最长,交房最晚,一毛钱违约金不赔。业主对此也只能调侃称“感谢新尚置业未成烂尾之恩”。

据了解,该开发商还计划开发三期、四期,勇气可嘉。

关键词: 新郑 轩辕 违规 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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