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积极稳妥推进房地产税”?
积极稳妥,积极是指必须要通航,想尽一切办法去通航,稳妥是,别把船侧倾了,别把堤坝给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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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其实最想分享的是之前读到国内有学者点名日本当年楼市横盘30年与房地产税关系的观点。
那篇文字是读书时看到,也拍了照,暂时没找到,看周末有没有可能翻回之前的照片找出来分享。
房地产税有段时间没说了。
确实,疫情影响下,不能随意制造负面。
现在楼市局部势头很猛,可以适当又拿房地产税出来说一下,让各大媒体看空地产的有料可写。
那么,房地产税对楼市是否有影响?那样理解太笼统,房地产税即使开征,新房还是要建、二手房市场还要交易。
应该说房地产税对炒房有没有影响?
房地产税对炒房是有一定的遏制作用的。说房地产税对炒房没作用的,要么是弱智,要么是闭着眼睛说瞎话。
只要涉及到资金端、钱端的,比如税收、比如限制经营贷,你们谁实操过就知道它的实际影响效力。
但只是影响部分懒惰、嫌手续麻烦的人。
每一个政策,通读后,后面就有应对政策之人。
只要有利可图,就有人去绕这些弯弯。所以不用太悲观,也不能太乐观。
我们不炒房,不瞎操心。
但了解这个政策出台的必然以及其背后,将政策搞清楚还是必要的。
早就听说过,房地产税会在十四五期间出台。
当下社会很多人似乎已经在房地产税上达成共识:一旦全面征收,将打击投机炒房,促使楼市降温,从而兑现“房住不炒”。
其实房地产税早在2011年就在重庆、上海进行试点了,2014年以来政府工作报告3次提及房地产税,2019年明确“稳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说明前年可能就已形成税收方案,但因关乎民生又有地区差异,如何征收还需广泛征求意见和立法审议。毕竟土地在地方,税收在中央。
查阅资料了解到:自1994年分税制改革以来,中央和地方近乎“三七开”的事权与财权的不匹配,让地方“铤而走险”,卖地生财。中央要想靠增税来弥补近3万亿元的土地收入和1万亿元的房地产相关税收,几乎不可能,更不要说还有6万亿元的土地抵押融资。
在中国,土地财政的本质是融资,要把税收变为足以匹敌土地的另一个对等的信用基础,就必须将税收体制从以间接税为主转向以直接税为主。
发展方向是通过中央和地方的比例调整来逐步替代土地财政,中央需大规模让税给地方政府,并用保有环节征税,如房产税等,但短期内房地产税并不足以被替代土地财政,不能一蹴而就。
(1996年全国土地出让金收入仅为290.4亿元,2005年上涨到5500亿元~5900亿元,再往后推10年,已高达3.25万亿元。全国土地出让金20年翻了100多番,2018年以6.5万亿元再创历史新高,若按同期一般地方公共预算收入约9.8万亿元,则差不多占公共预算收入的三分之二。据网上公开数据显示,2020年全国土地出让金额8万亿元,创新高。照此发展速度,土地财政又岂会偃旗息鼓?)
了解这些,从此往后看中山的楼市,也要盯着中山土地拍卖价格、每年拍卖量,可能大家都会很清晰房价的走势。
另外,房地产的调控一直强调要有长效机制,限购限售这些违背市场规律的操作终究可能会退出市场,而由财税等关键动作来对楼市调节。
春节前后也断断续续在上峰口里听到长效机制,而税收是长效机制的一个重要手段,房地产税也只是税收的其中一部分。
未来房地产税征收的可能性路径,可以参考重庆前市长黄奇帆教授的观点:
1)新房就开始收、存量更要收,也就是加大持有环节的成本;
2)另外,如果房屋的价值上升了,根据升值的幅度来进行差额收税;比如升值幅度小于20%,免征;增值20%~50%,收取差额的20%,诸如此类。
3)越高档的房子税率越高,持有的成本越高;
4)对于低端、中端和合理的住房需求,房地产税里是有许多可以抵扣的。
最后,尽管房地产税是普遍实施的,但是最后的结果是这个社会百分之七八十的老百姓压力不大,房地产税一定是要对高端的炒房持有者形成巨大的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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