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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关购房!济南下发新规,4月6日起施行

今后

在济南市购买商品房有了新变化:

开发企业应当将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银行、

监管账户等信息在售楼处公示

并在预售合同中予以明确

而未签订预售资金监管协议的

行政审批部门不得核发预售许可证

这是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新出台的《济南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以下简称《监管办法》)规定的,该办法将于4月6日施行,原预售资金监督管理办法同时作废。

未签订监管协议拿不到预售许可证

关键词: 事关 购房 济南 下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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