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晚间21:56,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发布《天津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和《天津市土地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天津市人民政府批准,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各区分局(出让人)及天津市土地利用事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58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开挂牌出让工作。
其中,关于竞买人资格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凡欠缴土地出让金的单位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均可参加竞买。未限制联合竞买。
要求,竞买保证金不得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