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月21日位于南宁市邕宁区龙岗大道西侧、龙亭路北侧的GC2021-017地块将网上挂牌出让,地块实际出让用地面积32296.21平方米(折合48.44亩),土地批准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零售商业用地,土地使用年限为城镇住宅用地70年、零售商业用地40年。
GC2021-017地块出让起始价为人民币607万元/亩,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5881万元。
该地块曾经在1月29日网上挂牌出让,最终无人竞买流拍,挂牌的起拍价也是607万元/亩,同样要求配建幼儿园和安置用地;此次挂牌出让要求的安置物业面积和安置人数要相较之前有所减少,但也是仅仅只减少了390㎡的安置物业和6个安置人数。
主要规划条件:
地块规划容积率>2.0且≤2.5(计容商业建筑面积占计容总建筑面积的比例控制在3-5%,其余为住宅);建筑密度>20%且≤28%;绿地率≥35%;建筑高度≤80米,沿八尺江一侧距用地红线60米范围内建筑高度不超过24米,100米范围内不超过60米。
本地块内须配建一所不少于9班幼儿园,用地面积不少于4590平方米,建筑面积不少于3220平方米,同时须符合《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JGJ39-2016)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幼儿园办园基本标准》的要求;需设置在项目用地西南面并独立占地,且与市政道路相邻。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按每百户不少于30平方米建筑面积设置,且单处用房建筑面积不得少于300平方米,并符合南府规[2019]24号文要求。居民健身设施室内不少于0.1平方米/人建筑面积或室外不少于0.3平方米/人用地面积。须设置文化活动室不少于一处,建筑面积不少于400平方米。对外开放公厕不少于一座,每座建筑面积不少于60平方米/座,沿规划路一层设置,并独立对外开放。垃圾收集点不少于二处。婴幼儿照护服务场地按每百户不低于20平方米设置,建设必备的服务设施及安全配套设施,并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建成并验收合格后无偿交付当地县级卫生健康部门,且须符合桂政办发﹝2019﹞102号文要求。
(GC2021-017地块大致位置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