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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女子没时间搬家,房东同意延期仍扣3天房费:又没说不收钱!

3月31日,浙江杭州。小陆和男朋友都是外地人,去年三月份俩人通过中介,在某小区租了一套公寓。每月租金3300元,租期为一年。为了节省开支,合同到期前,俩人决定再重新换个地方住。离着也不远,以前是9楼,现在搬进去的是7楼。租金少了250块钱,面积反倒多了几个平方,只是朝东不朝南。不过在搬完东西以后,小陆发现房东退还的押金少了300多块钱,理由是他们多住了三天。

小陆说,她是在旧合同到期前两天办理的新房租赁手续,还是在同一家中介公司,所以一切流程都比较方便。但由于工作性质原因,俩人加班比较多,每天晚上到家都是10点钟以后了。所以他们就想与房东商量一下,再多住三天,等到周末休息时候白天再一次性把家搬完。房东很爽快地答应了,只回复了一句“好的!”

等到了周六那天,小陆和男友仍旧下班很晚,不过还是在凌晨把家搬完了。第二天房东把押金退还给小陆,除去水电费另外还扣除了330元,对方解释说是超出三天的费用。原来双方并未对是否要收费做进一步沟通,小陆以为房东是免费给他们延期,房东以为小陆是想按天算钱。对于这个结果,小陆有些不满,表示房东明明答应好好的,也没说要收钱啊。

对此房东解释说,当时租客说自己比较忙,想要多住几天。自己也是出于好心才答应下来的,但是也并非说是免费的,住了房子肯定是要给钱的,这也合情合理。“反正合同是到期了,钱肯定是不会退的,不知道年轻人整天想些啥!”面对这样的说法,小陆表示如果早知道要收费,可能早就在晚上把家搬走了。即使找人来搬,楼上楼下的300块钱也足够了,没必要花这冤枉钱。

最后小陆反思,这是她第一次租房子,可能与房东沟通时有些想当然了,以后再遇到类似情况,一定要多问几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其实这种情况在生活中很常见,租房之前提前搬入,退房以后延期两天,一般也都是双方的口头约定。不收钱是人情,收钱也是本分,就看双方怎么沟通了。谈不上对错,只是个人想法不同,那么你认为房东该不该扣钱呢?

关键词: 浙江 女子 时间 搬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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