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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市引进人才住房保障补贴公示(2021年第一季度)
根据《关于引进人才住房保障的指导意见》(琼办发〔2018〕41号)和《关于实施引进人才住房保障有关问题的通知》(琼建房〔2018〕251号)以及《东方市引进人才住房保障实施细则(东办发〔2019〕2号)》文件精神,现将2021年第一季度单位符合发放人才住房租赁补贴人员名单进行公示(详见附件)。
欢迎广大群众对公示人员是否符合人才租赁补贴申请条件进行监督,采取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实事求是反映情况。公示期限:2021年3月30日至2021年4月3日(5个工作日)
联系地址:东方市体育馆1楼政务中心人才综合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