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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长春市宽城区片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公布

15日,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政府发布征收公告,拟对滨河路西地块(一匡街以北区域)棚户区改造项目范围内的房屋实施征收。

征收范围:东起滨河路,西至团山街,南起一匡街,北至规划一路。

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政府关于确定滨河路西地块(一匡街以北区域)棚户区改造项目征收范围的公告

北京京康律师事务所主任、西北政法大学物权与土地研究所联席所长史西宁律师提醒各位朋友们:拆迁时不想搬,遭遇断水断电怎么办?根据法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必要时我们应该拿起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权力。

为公共利益需要,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吉林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和《长春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拟对滨河路西地块(一匡街以北区域)棚户区改造项目范围内的房屋实施征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东起滨河路,西至团山街,南起一匡街,北至规划一路(中城建·世界名城项目)。

二、征收部门

宽城区房屋征收工作管理办公室。

三、暂停办理

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至2021年12月15日止,有关部门暂停办理征收范围内房屋新建、扩建、改建以及改变房屋用途和迁入户口或分户、办理企业和个体工商业户经营许可等相关审批手续。

四、禁止事项

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

五、房屋调查登记

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至2021年1月15日止,征收部门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组织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

六、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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