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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购房新政出台 专家称有利于让二手房市场回归理性

3月23日,西安市住建局官网发布关于印发《西安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明确西安商品房预售资金将全部直接存入专用监管账户进行监管,开发商不得直接收取或另设账户收存购房人的购房款。《办法》将于今年4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为5年。

商品房预售资金将直接进监管账户

商品房预售资金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预售商品房时,购房人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给开发企业的购房款,包括定金、首付款、购房贷款及其他形式的全部房款。《办法》明确,商品房预售资金应全部直接存入专用监管账户进行监管,开发企业不得直接收取或另设账户收存购房人的购房款。商品房预售资金实行全额、全程监管,对用于支付工程建设等费用的预售资金实施重点监管。

商品房预售资金按照商品房开发项目建设进度核拨。完成主体结构验收前,累计申请使用资金额度不得超过重点监管资金总额的50%;完成竣工验收前,累计申请使用资金额度不得超过重点监管资金总额的95%;完成竣工验收备案前,累计申请使用资金额度不得超过重点监管资金总额的99%。完成不动产首次登记后,可以申请提取剩余1%的重点监管资金。本办法自今年4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购置类保障房项目参照执行。

此前西安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

全国“两会”结束之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倪虹带队赴四川省成都市和陕西省西安市调研督导房地产工作。3月22日,一同被督导的成都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该《通知》从土地供应、房、地价联动、住房保障、限售延长、法拍限购、二手房成交参考价格机制、银行信贷、市场监管等全方位加码成都楼市调控。

成都就出台了政策为购房者增添了保障。同为国家中心城市,3月16日,西安就发布了《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有关问题的通知》。该通知在加强购房资格核验、加强购房资金核验、规范商品房销售秩序等六个方面给出了具体要求。《通知》中明确,购房人骗取或通过“代持”方式规避限购政策的,其本人及“代持人”将列入西安市购房失信人员名册,5年内不得购房;涉嫌犯罪的,将移交公安机关调查处理。

此外,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应严格遵守金融信贷政策,不得诱导、协助购房人以“信用贷”、“消费贷”等方式支付首付;不得提供垫资或与其他机构合作提供首付贷等违规金融产品和服务。这些措施积极响应了上级部门提出的“保持房地产调控定力”的目标。

专家观点:淡化学区、学位超高溢价 让二手房回归理性

那么《办法》对未来的西安楼市有什么影响呢?房产专家告诉记者,西安市场虽已禁止“代持”、”伪造购房资格“等行为,但部分楼盘还存在”顶风作案“,《办法》明确了对于违规操作行为的处分,参与者均被追责,企业、从业者、购房者均会被惩治,当中提及,开发企业未按规定收取、支出、使用商品房预售资金,要求贷款银行将购房贷款划转至监管账户以外的账户,用监管账户归集其他性质的资金,提供虚假资料以获取商品房预售资金,或存在其他违规行为的,由项目辖区住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开发区管委会依法依规查处。

此外,专家还表示,雇佣人员进行意向登记,造成楼市假热等行为被明令禁止,无疑是为购房者增添了保障,减少被预售房的夸大宣传牵着鼻子走,实现了“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基本形式。“这种更加透明的监管方式有助于购房者认清市场,不盲目、不恐慌,正确理智对待买房,也有利于淡化学区、学位带来的超高溢价,让二手房市场回归理性。”

实习记者:高阁晨 衡田田

关键词: 西安 购房 新政 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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