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文=燕十三
作为西部“新一线网红城市”,成都、西安楼市向来引发市场关注,步入2021年,两座城市房价依然延续了一贯上涨态势。
从市场现状来看,成都“市场过热”比西安更严峻,两个现象最能说明问题:1、2020年7月成都近7万人报名抢购774套房,远超重庆、西安楼市,热度开西部城市之先例;2、成都为了降低土地账面价格,出现“配建并无偿移交统筹住房面积比例”,可售土地楼面价打破3万+。
据3月20日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站发布消息,“两会”结束之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倪虹带队赴四川省成都市和陕西省西安市调研督导房地产工作。
在短暂的等待之后,成都、西安相继发布新政策,但情况却与大家想象的有所不同!
3月22日,成都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其中明确了四点关键内容:
其一,增加住宅用地供应,2021年度全市住宅用地供应总量增长20%以上,占经营性用地比例不低于65%,单列租赁住房用地计划,保障性住房用地“应保尽保”。
其二,加强土地竞买主体资格审查,超出房地产开发企业“三道红线”、存在重大失信行为的竞买人,不得参与我市土地竞拍。
其三, 登记购房人数在当期准售房源数3倍及以上的项目,所购商品住房限售期限由3年延长到5年。
其四,依据合同约定方式取得本市住房的主体,以及通过司法拍卖、变卖等取得本市住房的主体,均应当符合本市住房限购、限售政策的规定。
3月23日,西安市住建局发布关于印发《西安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再次引发了朋友圈的热议。
其一,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遵循政府主导、多方参与、专款专用、封闭管理的原则。预售资金实行专款专户存储,优先用于商品房开发项目所需的建设施工进度款、设备材料款、缴纳法定税费等与本工程相关的费用。
其二,购房人贷款购买商品房的,开发企业应将监管账户提供给贷款银行,贷款银行核实后,应将贷款资金直接划转至监管账户,严禁私自留存或划转至其他账户。
其三,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期限,自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始,至开发项目监管楼幢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后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