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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州御湖公馆小区成立业委会受阻,审批部门:部分业主掺杂个人利益

“我是商州区御湖公馆的住户也是业主代表,我们小区业主要求成立业主委员会,但一直受阻,从申请开始到现在已经近两年时间了,但一直没有成立起来。”近日,商洛的程先生向华商报-二三里如实反映。

业主:为维护业主权益,坚决要求成立业主委员会

华商报-二三里记者接到程先生的反映后,3月17日前往商州区御湖公馆见到了程先生,据其介绍,业主们强烈要求成立业委会,借此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主要是物业和开发商服务方面不能满足大家,如购买车位管理费较高、业主公有部分出租收益被侵吞、业主大修基金和契税款等被挪用等种种问题。

“从2019年申请到现在,商州区城关街道办事处,一直不能正面面对我们的诉求,在此期间办事处一直以同意御湖公馆和大都汇商业单独作为一个物业管理区域,成立一个业主委员会的批示答复我们。我们业主坚决不同意此批复,因为将御湖公馆和大都汇作为一个主体成立业主委员会,这样我们业主依旧受开发商管理,且御湖公馆南门外100多个停车位依旧属于开发商,停车收费所产生的收益自然也是开发商的,这地方本属于我们业主的公共区域。”程先生对记者说。

关于业主目前需要开发商提供材料相关的问题,程先生称,本来御湖公馆整个规划总面积是12万平方米,但开发商所提供的规划图只有11.5万平方米,这其中就未包含南门外的那条路,以及地下停车库面积等公共地域,所以业主们不能同意城关街道办事处的批复意见。开发商将商品房售与业主,产权发生根本转移,业主们召开业主大会,成立业主委员会,是与开发商没有任何关系的,所以业主坚持成立属于自己独立行使监督权的业主委员会,他们需要开发商提供国土资源局、房管所等部门留存的整个御湖公馆规划图以及物业管理区域面积等材料。

物业:全力支持业主委员会,具体事宜与开发商沟通

记者在了解了程先生的诉求后,来到了御湖公馆西街·大都汇物业服务中心,见到了该物业中心的冀经理,其称她们物业是非常支持御湖公馆业主们成立业主委员会这一事宜的,同时业主们需要相关材料,物业方面也会积极地配合。

当记者将程先生所反映的相关问题,说给冀经理的时候,她称这些事情,物业处并不清楚,具体事宜还需联系开发商。随即记者又来到了御湖公馆开发商办公区,但前台工作人员告知,相关领导会议召开,留下了联系方式随后会联系记者,但截止发稿前并未收到开发商的相关电话。

商州区城关街道办事处:部分业主掺杂个人利益

随后记者联系到商州区城关街道办事处江主任,就御湖公馆成立业主委员会受阻事宜采访了江主任,江主任称这事已经持续了一年多了,城关街道办事处与业主多次协商未果,业主的代表以个人利益为主,不按照《商洛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来走流程,可能通过网络电子地图看的御湖公馆的划分区域和总面积为12万平方米,但实际上御湖公馆和大都汇是一个开发商,两者之间存在一些不可分割的公共区域,如地下公共空间,是大都汇和御湖公馆共同所有的,所以实际开发商规划面积和网上的规划面积存在一定的出入,但业主现在非得成立业主委员会,且要将一些不可分割的公共区域纳入自己所认为的业主公共区域,认为开发商侵犯了自己的利益,所以我说这是部分业主掺杂了个人利益,从而一直就此时无法协商。

“目前御湖公馆的物业已经有五六年了,管理规范且成熟,而且御湖公馆和大都汇是一个开发商,但实际上是两个物业公司管理,各管各的,按照实际情况和《商洛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依法来看,御湖公馆是不需要成立业主委员会的,但业主既然提出城关街道办事处自然是支持的,但需要按照相关流程走。”江主任对记者说。

记者从商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查询到《商洛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其中部分条例内容说的很明白。(只列举有关重要条例,具体可参考《商洛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

第八条鼓励业主、业主自治组织、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委托物业服务第三方评估机构,对物业管理区域、项目交接、费用测算、服务质量评估等活动。

第十四条建设单位应当向物业所在地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报送筹备首次业主大会会议所需的下列资料:业主名册、物业管理区域划分证明、房屋及建筑面积清册、建筑平面图、公用设备备案证明等材料。

第三十五条 物业管理区域由主管部门综合考虑物业的共用设施设备、建筑物规模、社区建设等因素,按照以下原则予以划分:

(一)新建住宅小区:拥有共同配套设施的,可划定为一个物业管理区域;

(二)新建住宅小区由城市道路、围墙或者其他明显标识分割成多个自然小区,可以确定为多个独立的物业管理区域;

(三)新建住宅小区内的非住宅物业应当与该住宅区确定为一个物业管理区域;

(四)不同物业管理区域地理上自然相连的,可以合并为一个物业管理区域。

划分物业管理区域有争议的,由县(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城市规划行政管理部门、物业所在地的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确定。

“既然业主向媒体再次反映了,我接受媒体监督,接下来城关街道办事处会再与开发商和业主进行协商沟通,共同推进该事的进展。”最后江主任对记者说。

(来源:华商报 记者 商雒 实习记者 薛创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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