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3月14日讯(记者刘毅)和中介签订了合同,又和出租人签订了租房合同,可租住了三个月,租户李先生才发现,自己是和二房东签订的租房合同。而今,房主和二房东有纠纷,出租屋门上却被贴了租金催收条,如果纠纷不能解决,他们的房子可能会被房主收回。14日,租住在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汇景小区的多位租客反映,房主和二房东之间已经协商十天了,但矛盾还没解决,他们非常担忧。
房主在出租屋门口贴的催租条子
租客李先生说,去年12月,他在网上找到了武汉海泓房地产咨询有限公司的业务员,租下了光谷汇景小区的一个单间,业务员当时告诉他,房东是陈某某。12月9日,他和海泓公司签订了《居间服务合同》,并和陈某某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支付给陈某某一个月押金和三个月租金共6400元,此外还支付了800元给了中介公司。今年2月底,他又交了三个月的房租4800元给陈某某。
然而3月5日,李先生下班回出租屋发现门上贴了张房租催收条,否则房东将采取措施。李先生奇怪,自己交了房租为何房东还来催租,询问中介原来房子另有其主,陈某某是二房东,两人正因租金闹矛盾。
“如果知道签约的是二房东,这个房我肯定不租。”李先生表示,他此前就租过二房东的房子,结果二房东和房主之间产生矛盾,导致他无法继续租住,连押金都没有拿回来。
李先生说,现在他才知道,陈某某是武汉星瑞房产经纪有限公司的负责人。
小区另外一名租客,21岁的牟先生是去年11月底租的房,也是通过海泓房地产咨询有限公司和陈某某签订的租房合同。他表示,此前他也不知道陈某某是二房东,该公司业务员也表示不知道陈某某是二房东。
两位租客称,他们多次与陈某某联系,但无法联系上,中介表示陈某某正在和赵先生协商解决问题,然而十天过去,双方还没有协商结果。如果双方矛盾无法解决,房主要收回房子,那么租客到哪里去住?已经支付的租金和押金怎么办?
14日下午,记者拨打陈某某的电话,对方未接听。通过天眼查,极目新闻记者了解到,今年3月9日,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已经对武汉星瑞房产经纪有限公司下达了限制消费令。去年12月底,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该公司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是“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
14日下午,房主赵先生告诉记者,他将房租给了陈某某的公司,但对方却没有付钱,他正准备找陈某某解决此事。
中介公司一名负责人介绍,赵先生将房屋托管给了陈某某的公司,陈某某再出租,因为资金紧张,陈某某没有及时支付租金,双方于是产生矛盾。陈某某的公司从事的业务是从业主手中租下毛坯房,简单装修之后再出租,投入比较大,与其他一些不正规的房产租赁公司不一样,因此该中介才受陈某某的委托,这才帮其招租。接受委托之前,他们也和赵先生确认过相关的信息。对于房子的性质,租客也知道。该小区,在陈某某手上租房的租户有约20名。因为该公司接受房东委托和对外招租业务员不一样,这才导致有些业务员并不知道陈某某是二房东。
该负责人还表示,据其所知,目前陈某某正在设法解决和房主之间的矛盾。作为中介他们也正在做双方工作,陈某某和赵先生应该会在一周左右协商完毕,即使没能协商一致,中介也会和赵先生协商,尽力保证租客的利益不受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