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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乐县城市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环城北路B区分房公告

各位安置户:

我县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环城北路B区,现已具备分房条件,为确保分房工作的顺利开展,满足安置户住房需求,履行征收安置补偿协议,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现将分房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分房原则

根据《康乐县城市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中所涉及的安置面积最接近原则和房源等级划分原则进行分房工作。

二、安置房源、分房对象

安置房源:环城北路B区(房源信息表附后)

安置对象:安置户花名册(附后)。

三、分房规则(附后)

四、分房时间、地点

时间 :2021年3月25日

地点: 县住建局五楼会议室

五、分房流程

1、分房资格审核

选房者须凭本人身份证件、户口本、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在 2021年 3月 12 日至 2021 年3月 24 日到 棚改办 进行身份审核,领取选房审核单。如本人不能到现场参加选房,委托家庭其他成员代为选房的,需提供户口本、拆迁安置补偿协议、户主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被委托家庭成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携带以上证件到指定地点进行身份审核。(若被安置户户主死亡的,继承人须携带拆迁安置补偿协议、户主死亡证明、具有相关法律效力的继承文书、继承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被安置户若未在前款规定期限内通过资料审核的,将视为放弃选房资格。(注:“未通过资料审核”是指在规定审核期限内,被安置户提交的资料不符合要求,无正当理由在补正期限内未予补正或仍不符合要求,或者未提交资料,在二次通知后无正当理由逾期仍未提交资料进行审核。)

2、现场选房

(1)凭选房审核单统一抽取分房顺序号,在分房日当天对号入座。

(2)根据主持人的叫号顺序,被安置户依次上台以抓阄的形式选房(抓阄有且只有一次机会,不能重复抓阄)。

(3)抓阄结束之后,主持人当场公布选取的房屋编号,之后在指定的地方登记所选取的房屋编号。

(4)安置户根据选房结果到登记处领取《选房确认单》并签订《选房结果确认书》,根据《选房确认单》内容,按照规定缴纳房款或参加下一轮选房。

(5)公证人员进行现场公证、监督人员进行现场监督,确保房屋抽号的真实性和公平性。

3、缴纳房屋款项、办理入住手续

(1)选房结束后,将选房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10日。在公示结束后30日内,安置户须缴清相关剩余房款及相关税、费。届时办理入住手续。

(2)若被安置户的安置房屋套数在2套(包括2套)以上,须全部缴清所有套数房屋相关剩余款项,方可办理入住手续。

(3)未能在规定时间内缴清房屋剩余相关款项者,视为违约,每逾期一日,安置户须交纳总房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并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房屋不能交付等不利后果及其他相关损失。

六、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1、拆迁户需要在规定时间内,带好相关选房手续,到现场参加分房。本次选房采用现场抓阄形式,抓阄结果为最终选房结果,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进行变更。

3.本公告由康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房源信息.docx

安置户花名册.xlsx

分房规则.doc

康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 年 3 月 12 日

康乐县城市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环城北路B区分房方案

为妥善做好分房工作,让被安置户尽快入住,根据《康乐县城市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本着以人为本、科学分配、统筹兼顾、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特制定本方案。

一、安置房房源基本情况

环城北路B区,房源共计280套。1号楼为两个单元,每个单元每层3套住宅。2号楼为1个单元,每层为4套住宅。其中最小面积为:84.85㎡,最大面积为161.1㎡。

二、房屋分配工作流程

为了更好地配合康乐县相关单位完成房屋分配工作、确保房屋分配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房屋分配流程的具体内容做以下叙述:

(1)分房公告发布之后。选房者携带身份证、户口簿、拆迁协议书等相关证件,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审核处审核资料,领取选房通知单,在分房当天凭选房通知单签到登记抽取选房顺序号。按照公告规定未进行资料审核并领取选房审核单者,则失去选房资格。

(2)由主持人宣布房屋分配工作正式开始,介绍分房规则、房屋相关手续办理、房款缴纳方式 、会场纪律等一切说明。

(3)根据主持人的叫号顺序(注:若主持人宣读同一编号3次无人应答者,该号对应的选房者选房机会推后。若中途到场,自动推至该场次最后抽号。若该场次结束时仍然未到,则失去选房资格,后果自负。若所有分房场次结束后仍然未到场的选房者,未分配到房屋,后果自负)。选房者依次上台以抓阄的形式选房(抓阄有且只有一次机会,不能重复抓阄)。

(4)抓阄结束之后,主持人当场公布选取的房屋编号,之后在选房登记处登记所选取的房屋编号。

(5)选房者根据房屋编号到登记处领取《选房结果确认单》,根据《选房结果确认单》内容,按照规定缴纳房款或参加下一轮选房。

三、房屋分配具体规则

根据《康乐县城市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的规定及被安置户安置面积最接近原则和房源等级划分规则,制定了以下分房规则:

1.第一轮:

根据《康乐县城市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的规定,需分配一套住房者,应从B级或C级中选择一套,根据房源、安置户安置面积实际情况,分为三种类型选房:

1)安置面积≤101.7㎡的安置户共计16户,在2号楼11-18 层的面积为84.85㎡的房源中选择。

2)101.7㎡<安置面积≤136.54㎡的安置户共计4户,在1号楼13-18层的面积为118.55㎡的房源中选择。

3)安置面积>136.54㎡的安置户共计38户,在1号楼12-18层面积为154.53㎡,2号楼13-18层中面积为158.75㎡、161.6㎡的房源中选择。

第一轮选房结束后:

若选房者的所选房面积≥安置面积,则选房结束,按照规定安置户向政府补交差额。

若选房者的所选房面积<安置面积:

a:结余面积≤25.455㎡(所有房屋面积中最小面积的30%,即84.85×30%=25.455)时,根据规定政府给予选房者差额补偿。

b:结余面积>25.455㎡时,安置户进入第二轮选房。

2.第二轮:

根据《康乐县城市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的规定,两套住房分别从D级和B级中各选一套,根据第一轮选取的房屋类型、安置户结余面积大小以及房源实际情况,第二轮分为三种类型选房:

1) 25.455<结余面积≤101.7㎡的安置户,在2号楼D类型3-5、30层的面积为84.85㎡的房源中选择。

2)101.7㎡<结余面积≤136.54㎡的安置户,在1号楼D类型(3-5层、30层)中的118.55㎡房源中选择。

3)结余面积>136.54㎡的安置户,在1号楼D类型(3-5层、30层)面积为154.53㎡,2号楼D类型(3-5层、30层)中面积为158.75㎡、161.6㎡的房源中选择。

第二轮选房结束后是否能够进入下一轮选房,算法类同于第一轮。

3.第三轮:

根据《康乐县城市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的规定,三套住房分别从D级、C级和A级中各选一套,根据第二轮结束后所剩房源及安置户结余面积,第三轮分为三种类型选房:

1) 25.455<结余面积≤101.7㎡的安置户,在1号楼A类型(19-29层)的面积为84.85㎡的房源中选择。

2) 101.7㎡<结余面积≤136.54㎡的安置户,在1号楼A类型(19-29层)中的118.55㎡剩余房源中选择。

3)结余面积>136.54㎡的安置户,在1号楼A类型(19-29层)面积为154.53㎡,2号楼A类型(19-29层)中面积为158.75㎡、161.6㎡的房源中选择。

第三轮选房结束后是否能够进入下一轮选房,算法类同于第一轮。

4.第四轮:

根据《康乐县城市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的规定,拥有四套住房者从A、B、C、D级房源中各抽取一套,所以此轮安置户从前三轮没有抽到过的房源等级中抽取。

1)25.455<结余面积≤101.7㎡的安置户,在1号楼84.85㎡剩余房源中相对应的登等级选择。

2) 25.455<结余面积≤136.54㎡的安置户,在1号楼118.55㎡剩余房源中相对应的登等级选择。

3)结余面积>136.54㎡的安置,在1号楼154.53㎡,2号楼158.75㎡、161.6㎡剩余房源相对应的等级中选择。

5.第五轮、第六轮、第七轮......

根据《康乐县城市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的规定,拥有五套或者五套以上的安置户按D、C、B、A级的顺序进行抽取,第五轮从D级中抽取,第六轮从C级中抽取,以此类推。

特别注意:

1.同类型房源抽取过程中房屋套数不足的情况下,从相近等级的接近本级的楼层中选取:若A级不足,则从B级中抽取;若B级不足,则从C级中抽取;若C级不足,则从D级中抽取;反之若D级不足,从C级中抽取;若C级不足,则从B级中抽取,前后互补。

例:在某一轮选房中,我们需要D级房屋100套,实际房源只有80套,D级房屋套数不足,我们则在相近等级C级接近D级的楼层中抽取20套弥补D级所缺房屋。

2.所有安置户若所选取房屋面积大于安置面积,根据规定选房者需向政府缴纳超出面积部分的总价 。

例:安置面积为80㎡,选取房屋面积为100㎡,则选房者需向政府缴纳超出面积20㎡的总价。

来源:康乐县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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