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记者 邓雯婷)衣食住行是老百姓的头等大事,尤其住房问题,万一市民遇上不靠谱的房地产公司该怎么办?南京一房地产公司不仅延迟交房、房屋有问题,甚至在法院判决他们给业主赔钱后,还拒不执行。近日,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法院终于将此案的执行工作画上圆满句号。
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2010 年,方某等人耗资上百万元购买了商品房,本以为可以高枕无忧,住上新房。没想到某房地产公司不仅迟延交付房屋,且房屋也存在各种各样的房屋质量问题。方某等人一气之下将该房地产公司告上法庭。案件经溧水法院法官审理后,判决某房地产公司为方某等人维修房屋、交付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等并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赔偿损失。
没想到,判决文书生效后,该房地产公司拒不履行,方某等人只好向法院申请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案件承办人多次要求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他们均不予理会。于是,承办人依法对被执行人采取了罚款等强制措施,该公司对此仍无动于衷。
随后,溧水法院便以该房地产公司法定代表人涉嫌拒执罪将此案依法移送公安机关侦查。在强大的执行威慑下,被执行人主动联系法院,并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现已履行完毕。
2021 年 3 月 9 日上午,方某等人带着印有 " 怀爱民之心,办利民之事 " 字样的锦旗找到执行人员胡艳江、朱波,送上锦旗表示感谢。
(法院供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