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实生活中,时常会有父母和子女因房产或赡养问题对簿公堂。在分割房产问题上,有的老年人往往存在这样的烦恼,是生前把自己的财产分割妥当,还是在百年之后留给子女自行处理。在民法典颁布前,父母对此只能做“选择题”,而且无论怎么选择都要面临一定的风险。民法典的颁布解决了上述困扰,给这种二选一的情形增加了新的选项——“居住权”,我们一起来听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法官助理陈少丹的介绍。
记者:吴文诩、马晓冬
编辑:高菲菲
新华社音视频部制作
视频来源: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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