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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一小区未达交房条件,却告知业主交物业费!官方:责令物业停止收费

近日

有网友在郓城县人民政府官网留言

获官方回复

菏泽头条小编了解到

详细内容如下:

办件标题:咨询郓州名苑开元福邸小区物业收费是否合理

网友投诉:尊敬的领导,在开元福邸小区买的房子,2月28日,打算去领钥匙,物业工作人员告知,物业费要从1月10日起开始交(因房屋存在一些问题,截至目前仍未整改完成,所以未收房),特此咨询房产局领导,物业费该从什么时间算起?

官方回复:

答复机构:郓城县房产服务中心

答复时间:2021-03-04 16:57

您好。经调查,开元府邸小区目前不具备交房条件,我单位已责令物业服务企业停止收费,待房屋达到交房条件后方可收费。小区前期物业服务已由开发建设单位通过招投标选聘前期物业服务企业接管,已在房产部门备案。

来源:郓城县人民政府官网

关键词: 菏泽 小区 条件 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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