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房产 >

关于修改《营口市鲅鱼圈区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的通知

鲅鱼圈区人民政府关于修改《营口市鲅鱼圈区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鲅政发〔2014〕81号)的通知业经鲅鱼圈区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示,请遵照执行。

对《营口市鲅鱼圈区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鲅政发〔2014〕81号)作出如下修改:

第七条第六款 “人民政府的其他公共利益需要。”改成“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附件:营口市鲅鱼圈区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

鲅政发〔2014〕81号

关于印发《营口市鲅鱼圈区

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的通知

各镇、办事处,区直各部门、驻区各单位:

最新动态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