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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有房的注意!有这些情况可能要拆除!

在实践中,行政机关或者征收方在处理违法建筑的时候经常认定法律是《城乡规划法》,一般来说是指未经规划土地主管部门批准,未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建筑的建筑物和构筑物。

包括:

(一)占用已规划为公共场所、公共设施用地或公共绿化用地的建筑;

(二)不按批准的设计图纸施工的建筑;

(三)擅自改建、加建的建筑;

(四)农村经济组织的非农建设用地或村民自用宅基地非法转让兴建的建筑;特区内城市化的居民委员会或股份合作公司的非农业用地非法转让兴建的建筑;

(五)农村经济组织的非农业用地或村民自用宅基地违反城市规划或超过市政府规定标准的建筑;

(六)擅自改变工业厂房、住宅和其他建筑物使用功能的建筑;

(七)逾期未拆除的临时建筑。我国《土地管理法》第62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那么,在实践中,农民朋友的唯一住宅被认定为违法建筑后,应当进行拆除吗?

1

一户一宅的相关规定及解释

我国《土地管理法》第62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也就是说,如果当地可以实施一户一宅的话,那么应当按照一户一宅的规定执行。

如果当地用于建造房屋的土地不能够满足当地村民一户一宅了,那么当地行政机关就应该保证该地区的村民户有所居。

之所以会规定一户一宅,这是因为在农村,每家每户都有一个小院子,每处房子占据一块儿地皮。

然而,城里的建筑以高楼居多,土地的利用率比较高。

所以,与城里相比,农村的宅基地就显得没有得到充分利用。

因此,为了保护土地资源,同时也是为了实现居者有其屋,政策规定,一个农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

农民使用宅基地建房是使用了整块宅基地,且只建造了一所房子;

而城里人所住的房子却没有对应的地皮,在其房产证明上也只是证明房子的面积,即纯粹的房子与地无关。

所以,城里人就可以依靠自己的能力再多买几套房子,而农村的宅基地是花多少钱都不能进行买卖的。

众所周知,但凡是农业户口的农户均可以免费分得一块宅基地,这是国家给农民的福利。

不过,农民并没有宅基地的所有权,只是拥有使用权。

而城里人的房子就不同了,一般情况下,城里人的房子是购买所得,购买人拥有绝对的所有权。

所以,农村的宅基地与城里的房子在获取的方式上就不同,有着天壤之别。

2

未获得相应规划的房屋

或者建房手续不全的房屋

关于这类问题,一般来说手续不全的房屋可以通过后续补办手续来获得房屋的相关证件。

当然在实践中,造成这种情况产生的行为往往是行政机关的不作为或者说乱作为,所以行政机关在查处违法建筑的时候,应当对涉案房屋进行调查。

如果能补办证件的话,则应该先通知当事人补办证件,使违法建筑转变为合法建筑。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是在2008年之前建造的房屋,在未获得规划许可证或者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情况下。只要不违反当地制定的总体规划、不改变土地的性质的情况下,且满足当地对于宅基地面积的规定,那么该房屋是可以被认定为合法房屋的。

3

在耕地上建造的房屋

一般来说,在耕地上建造的房屋的下场只能是被拆除。

但值得注意的是,如果您到省级行政机关进行审批的话,省级行政机关允许您在耕地上建造房屋且省级行政机关在另外一处土地上进行开垦。

并重新规划了一块耕地的话,那么您便可以在耕地上搭建房屋了,这种房屋一般是不会被认定为违法建筑的。

关键词: 农村 有房 注意 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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