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小区业主,打交道最多的就是物业公司,在现实生活中,许多业主对物业公司提供的物业服务不满意,物业公司认为自己提供的服务已经达到了法定及合同约定的标准,二者之间矛盾长时间得不到解决。那么作为小区业主,哪些情况下可以拒交或少交物业费?
网友咨询:
作为小区业主,哪些情况下可以拒交或少交物业费?
浙江融哲律师事务所程杰律师解答:
因为房屋质量问题还未交房,物业费是由开发商缴纳。物业公司未履行物业合同服务责任的,全体业主可以拒交,但要有有力的证据。
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质量达不到物业合同约定的标准。物业公司没有物价管理部门各项审批文件原件。物业公司擅自增加的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的。
浙江融哲律师事务所程杰律师解析:
房屋存在质量问题的,业主应向开发商主张权利,以此为由拒绝向物业公司支付物业费用的,法院不予支持。
开发商交付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并非物业公司责任。虽然有些开发商会出具《住宅质量保证书》明确:“住户入住后,有关住宅质量的来信来访、投诉,由本公司委托某某物业负责处理”。但开发商仅仅委托物业公司处理来信来访、投诉,并未将房屋质量维修义务转移给物业公司,业主以此为由拒交物业费,没有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