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房产 >

开发商是否有权代收维修基金,阜南政府答复!

关于祥源公园城收取房屋维修基金的咨询

留言内容:你好,我在阜南祥源公园城购房,近期开发商通知要交维修基金,我想问下政府是否对该开发商有授权可以代收,或者在交款时是否有政府部门工作人员监督并出具凭证,以及开发商提出的缴纳比例是否与政府规定相一致?

答复意见: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在“县政府网站”书记信箱留言版,咨询祥源公园城收取房屋维修基金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安排工作人员调查、核实。经了解后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依据《阜阳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阜政办〔2018〕1号第六条:未配备电梯的物业,按照80元/m2的标准交存;配备电梯的物业,按照110元/m2的标准交存;公开出售出租的有固定配套设施的车库、车位,按照80元/m2的标准交存(人防工程除外)。第七条第二款中:2018年3月1日以后竣工交付的物业,建设单位应当在办理物业初始登记前,根据实测的每户建筑面积按照第六条规定的标准,将维修资金一次性交存至维修资金办在银行开设的专户账户。业主在办理房屋入住手续前,需向建设单位支付其应交维修资金,业主未按前款规定交存维修资金的,建设单位不得将物业交付给业主。

来源丨地方领导留言板

我的2021,和173万阜南人一起

最新动态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