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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发布楼市调控政策,再次调整限购年限

2月27日凌晨,东莞住建局网站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通知(东建〔2021〕6号)》,明确: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购买第二套商品住房(新建商品住房或二手商品住房),须在购房之日前四年内在本市逐月连续缴纳社保满三年。夫妻离异的,任何一方自离异之日起两年内购买商品住房的,其拥有住房套数按离异前家庭总套数计算。新入户居民家庭购买第一套新建商品住房的,须在本市落户满半年、且在购房前两年内逐月连续缴纳社保满半年。

关键词: 东莞 发布 楼市 调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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