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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锤!深圳离婚房产给无资格一方,三年内都不能买房

深圳楼市第一声春雷终于响起!

2021年春节后开工第一天,深圳楼市就迎来第一枚“炸弹”。

2月18日,中介们陆续在朋友圈发出这样一则通知:

(图源:朋友圈截图)

消息显示:

“夫妻离婚并将房产分割登记给无购房资格一方名下的,另一方自离婚之日起,3年内不得在深圳市购买商品房(3年内再婚或复婚的,也适用本规定)

即准备通过离婚分割(协议离婚或者法院判决)给无资质一方房产的婚票(即使再婚)3年内不能再买房”。

在大家还不确定消息真假的时候,南方+记者联系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并获悉“该则消息真实,已于2月10日下午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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