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篇题为【全国城市豪宅购买力排行榜:被上海震撼了!】的文章在流传,文章的逻辑大致如下:横向以1000万总价以上(并以1000万以上为间距向上递增统计到5000万元总价)豪宅成交的地区分布,纵向以10-15万(并15万以上)单价的物业成交按地区分布,得住的结论就是上海购买力遥遥领先于全国,部分数据甚至上海大于全国总和(含以上)。
假设所有数据都是真实的(否则就没法愉快推理下去了),但是不同意以如此激进和浮夸的结论来表述上海楼市。
首先,上海楼市的购买力,在过去一年成为全国冠军并不意外,抛开北上广深的楼市一线阵营定位,疫情一年间上海的城市管控和基础设施,即使在北上广深的“超级联赛”中也算独占鳌头,所以历经疫情之后,上海城市和上海楼市的吸引力进一步得到验证。
其次,就统计口径的说服力而言,1000万即豪宅的定义要分别界定和建议:
(1)按照上海5万加的房价均价,1000万称不上豪宅;
(2)1000万的房子成交,有一次性购入也有“多套归置换一套”的改善,改善和豪宅无论是购房人、购买属性、生活品质都是两回事;
(3)1000万以上,“以1000万为一个划分段落”太过宽泛,不利于数据特征的研究和总结。
再者,如果如数据所言,上海和深圳在高端楼市的成交方面差距这么大,那么之前所谓的深圳楼市均价8万多全国第一,是否存在着数据有差?这一板子该打在一叶障目故意假装看不见的统计还是媒体(包括自媒体)身上吗?!
第四,该标题延续了标题党的浮夸风格,继续以诸如疯狂、震撼等字眼概述上海楼市,于上海楼市需要的稳定、客观氛围所不容,如果这种文章和文风广为流传并扩散,对上海楼市发展的空间和氛围不利,上海和深圳不同不仅是城市和楼市,还有“应对领先的态度”,所以——如果你爱上海,请不要过度摇旗呐喊。
总之,假设所有数据都是正确客观的,那么在这些数据之上,我们是否可以得出相对客观、相对具有建设性和研究性的推理和结论,而非浮夸地一再浮夸了事呢?!